【长沙市案件公告】长沙市麓新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省地税局 时间:2017-07-07
长沙市麓新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430104060118975
经营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谷街道长庆小区居民委会2楼
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经长沙市高新区地方税务局稽查,该单位在2013至2014年度租赁房屋时,开具非法收据向租房者收取房租及物业管理费后未按规定记入对外公布的法定账簿中而是列入该单位私自设置的内部账簿中,隐匿、少计了该项应税收入,在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时又采取以虚假纳税申报的手段少申报应纳税款,上述行为已构成偷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湖南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长高地税稽处〔2016〕1号《税务处理决定书》、长高地税稽罚〔2016〕1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长高地税稽罚〔2016〕2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单位补缴少缴的营业税159432.6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1160.28元、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7971.6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对上述少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对其上述偷税行为、发票违章行为处以罚款175592.88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移交公安机关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