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衡阳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1.4万余件——未经审核通过不得提交领导签批(5.29)

湖南省地税局  时间:2018-05-30

衡阳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1.4万余件

图为耒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非法砖厂进行拆除。

□ 本报记者 阮占江 文/图

伴随着巨大的马达轰鸣声,两辆铲车齐头并进,违法建筑瞬间化为一堆瓦砾。5月10日上午,湖南省耒阳市一街头屹立多年的“钉子户”被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街道办事处、规划、国土等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予以了拆除。

“这个‘钉子户’,车辆行人深受其害。拆除这些障碍,大家心里豁亮了许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能依法执法,帮老百姓排忧解难,大伙儿对这项得民心、顺民意的举措打心眼儿里拥护。”围观的市民对此纷纷点赞。

“此前很多拆迁执法,围观群众往往很难理解,如今为我们执法点赞,这要得益于衡阳全面推行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耒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委唐少云说,试点以来,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综合执法代替单一执法,精心组织部署,把法制审核、听证放在前,把道理讲在前,与街道办事处、规划、住建、房产等相关部门紧密联系,互通情况,实行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社区居委会三级联动机制,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使执法过程公开,有迹可循,最终依法依程序拆除了一批钉子户。

“耒阳市行政执法形象的改变,是如今衡阳市行政执法乃至全市法治形象整体向新向好的一个缩影。”衡阳市常务副市长廖健近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随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强力推进,衡阳市建设法治政府的成效正在日益明显,法治衡阳正在实现美丽蝶变。

法制审核贯穿执法各环节

“段主任,昨天约好的拆迁户们过来了。”5月11日上午九点多,正在衡阳市蒸湘区政府法制办会客室接受记者采访的法制办主任段威,才说了不到十分钟就被工作人员提醒,随后十来个拆迁户陆续走进会议室。

“段主任是大忙人,那些拆迁户过来就是请他对即将进行的拆迁行为进行法制审核。”蒸湘区政府办副主任海乔告诉记者,一开始一些部门对此有所抵制,但后来发现更利于拆迁的依法推进。

“有了法制办的审核把关,我们拆迁户的心里更踏实。”一名姓陶的拆迁户坦言。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样一个案例:2017年4月,衡阳市国土局、城乡规划局拟对蒸水南堤风光带三期建设项目最后一家拆迁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区国土分局代拟的执法文书初稿只笼统引用法律,未引用具体条款。对此,蒸湘区委书记周法清要求,区法制办对国土分局执法文书初稿提出法制审核意见,要求文书中适用具体条款后重新报市国土局盖章,后于2017年5月9日送达拆迁户,13日达成协议,21日彻底拆除。至此,蒸水南堤三期风光带最后一户拆迁户的房子被依法拆除。

“这是周法清书记到任之后亲自挂帅督办、且经法制审核的第一个重大拆违拆迁专案。如今在蒸湘区,凡是呈签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所有办文和执法文书,经区政府办公室初审文稿后,一律转交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作为发文审批单必填审核意见。未经法制办审核通过,不得提交区政府领导签批。”段威告诉记者,2017年试点以来,除规范性文件必经法制审核外,蒸湘区率先在全国实行政府自身所有办文(含全部会议纪要、合同)和执法行为合法性审查制度,以从源头保障政府行为合法性。

“电动车由于没有身份证,不仅交通违法多、交通肇事多,而且交通管控难、电动车被盗案侦破难、交通事故理赔难。”衡阳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李久扬告诉记者,去年,衡阳市委、市政府决定将电动车管理作为重点工作来抓。随后,衡阳市公安局创新提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模式,为电动车免费登记上“防盗抢牌”,并通过有偿安装防盗装置、自愿购买第三者责任险的方式,切实解决了电动车无牌可上、群众车辆被盗无处理赔等难题。

“率先以法治方式推出电动车‘免费登记、有偿防盗、自愿保险’的‘衡阳模式’,全市上下一片赞誉,公安部、省公安厅给予充分肯定。”衡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胡志文告诉记者,2017年以来,衡阳市公安局对执法工作高度重视,始终将执法工作作为公安工作的基本活动,置于生命线地位,带头尊法、学法、信法、用法,将学法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党委一班人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共识,依法决策水平大大提升。

地税首创法制审核委员会

“真没想到,税务局能站在企业的角度客观公正地审核我们的申请,感谢政府对我们困难企业的照顾,帮助我们渡过难关、走出泥潭,等我们恢复生产后一定回馈社会。”衡东县某铜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激动地告诉记者,他的公司是一家特困企业,长期以来生产经营都处于半停滞状态,连续多年亏损。

企业能否继续享受困难减免的税收政策,处于合法却不合规的两个选项之中。同时,面临这样状况的企业还不在少数,仅衡东县地税局收到申请属于相似情况的就有4户。

于是,衡东县地税局决定一并交给法制审核委员会进行合法性审核。法制审核委员会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进行了审慎充分的研究,认为税收减免税政策要高于工作流程设置,而工作流程的设计应该服从于和便于税收政策的落实。因此,决定适用困难减免政策,改变“连续三年享受不再核准”的流程限制,依法依规核准了14户纳税人的税收减免申请。并同时对相关工作流程提出法制建议,进行合法性调整。经法制审核委员会审核准14户企业的减免税申请,其中房产税核准减免125.58万元,土地使用税核准减免257.12万元。

“法制审核委员会是衡阳地税系统在全国地税系统中的一项创新,既保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也减少了执法的风险,促进了税务执法的规范、高效。”衡阳市地税局局长陈云丽告诉记者,该局始终坚持把“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紧密融入组织收入、税收征管、税务稽查和纳税服务等日常工作,积极探索符合衡阳地税实际且在全省乃至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执法全过程在看得见中规范,让权力经得起法治的考验。

试点倒逼行政执法提质

“行政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最后一公里’,衡阳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改革试点,有效促进了行政执法的规范化、信息化和公开透明,实现了政府及部门对行政执法的实时监督,保证了政府内部层级监督职责的有效履行。”衡阳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杨安定说,随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强力推进,如今衡阳市建设法治政府的成效正在日益凸显。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整合了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对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环节进行全面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目前70%单位制定了执法记录仪购买计划,公安、城管等执法任务重的部门,一线执法人员基本实现人手一台。其中,衡阳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等单位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与“双随机—公开”制度有机结合,开展了各类行政执法活动,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通过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执法过程中将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贯穿其中,着力解决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效减少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生率。

通过一年多的改革试点,衡阳市法治环境得到很大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得到明显优化。全市参与本轮改革试点的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部门共436个,参与改革人员3万余人。截至目前,共投入资金3000余万元,公开执法信息15218条,配备执法记录仪6310台,审查重大执法决定14560件,结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开展各类专项行动38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