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紧拳头好发力

湖南省地税局  时间:2017-12-15

营改增后,失去主体税种的有力支撑,失去“以票控税”的有力手段,地方税收零星分散更加难以控管。湘西州局直属局针对营改增后的新情况新变化,握紧拳头,将征管力量优先集中到地方税源更加集中的“大企业”纳税人,取得了不一样的管理效果:

一是7%的企业贡献了90%以上的地方税收。今年,湘西州局直属局成立大企业税源管理组,对76户税源相对集中的“大企业”实施专门的精细化管理。截止11月30日,这占总管户7%的76户“大企业”,累计入库税款45000万元,占该局地税收入总额50076万元的90%。

二是4户欠税拉升了5.55个百分点的税收增幅。今年10月,根据审计部门推送,该局集中力量对13户建安房地产企业实施欠税清缴,仅2个月就从4户有欠税的建安房地产“大企业”,依法追缴税款2780万元,直接带来5.55%的税收增长。

三是16条疑点数据倒逼企业补交税款945万元。今年,省局和州局共向直属局推送风险疑点数据522条,通过排查追补税款1260万元,其中根据涉及直属局3户“大企业”16条疑点数据的排查,督促企业补缴税款945万元,占到风险数据排查追补税款总额 75%。

湘西州“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实践证明,营改增后,地方税源的大头在“大企业”,地方税收的增收空间在“大企业”,地税征管的主阵地在“大企业”,着力推进“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正当其时。但在实际工作中,大企业税收管理的现状却并不能令人乐观。

第一,征管力量配比失衡。受过来税收征管固有属地管户模式的束缚和国家税务总局对大企业税收管理定位模糊的影响,加上现有征管工作考核体系的导向指引,基层在征管力量配比上大多数依然采取“摊饼式”安排,征管资源未能真正向税源和税收风险集中度高的大企业和大税源倾斜。湘西州局直属局从事大企业税收管理仅有3人,只占到总人数的 11%。

第二,税企管理能力倒挂。随着资本和技术的积聚效应,现代企业在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税务机关与其在职能、信息、手段上的不对称、不平衡越来越突出。以湘西州为例,州局直属局自行划定的70户“大企业”,共有注册会计师5名,财务从业人员 385名,而税收管理员仅有3名,无1人是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和持有会计证的专业人员。

第三,征管手段相对滞后。一是征纳双方之间信息严重不对称,致使税务机关对涉税事项的处理显得被动和滞后。二是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法律缺陷,如《税收征管法》与《行政强制法》在扣押、担保的时限和执法程序就存在差异;再如建安房地产企业的固定资产基本上都抵押在银行,税收保全和税收强制往往很难实施到位。

“大企业”税收贡献大管理弱的现状亟待改善,推进“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精细化管理迫在眉睫:

一要明确“大企业”征管范围。国家税务总局按照年纳税额及企业本身性质,制定了千户集团名单,其标准为年纳税额3亿元以上,随着2017年千户集团扩围,在省局层面,又将年纳税额达1-3亿元的部分企业纳入了千户集团管理范畴。但总局和省局对于未包含在千户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的大企业划分至今缺乏明确统一的标准。从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的角度出发,建议逐级将税收贡献率在70%以上的大税源纳入本级“大企业”征管范围,比照总局和省局的专业化模式,组建专门的团队对其实施精细管理。

二要加大“大企业”征管力度。从管理实践看,大企业特别是集中核算的企业集团,大多设立了专门的税收筹划部门,聘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从事财务与税收的内控研究与运用,对财务税收的把控能力往往高于基层税务机关。为此,建议从两个方面着手进一步加大“大企业”征管力度:一是在内部培养专业化的以及复合型的专家人才,提升自身管理和应对能力;二是利用外部的专家团队,与行业专家、中介机构、科研机构、法律顾问等建立有效的合作伙伴关系,利用外部力量改进大企业税收征管和服务工作。

三要改进“大企业”征管考核。针对大企业税收管理的现状,建议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的要求,突出加强两个方面的考核:一是突出对企业税法遵从度的考核,由外促内,督促税源管理部门围绕有效的遵从引导、遵从管控和遵从应对,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提高税法遵从度,降低税收遵从成本等,对“大企业”精准管理和服务。二是突出对大企业数据报送的考核,推进国土、房产、工商、环保、社保、财政、银行等多部门涉税信息共享,实施风险疑点数据即时推送,以大数据提升大企业的税法遵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