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职责
- 索引号:430S00/2016-00567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16-12-27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 省局职责
省地方税务局是主管地方税收工作的省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参与研究全省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三)承担组织实施全省地方各税种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四)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六)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七)负责编报地方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底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地方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加强内部审计,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八)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地方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本系统金税工程建设。
(九)对省级以下地方税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十)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友谊路388号
邮 编:410004
传真号码:88188700
联系电话:88188705
电子邮箱:hunandifangshuiwu@163.com